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注塑生产的各种塑胶制品的检查与试验方法,适用于一般注塑制品的检查,本标准仅供常规检测用,特殊要求以PARTSPEC为准。
一、常见缺陷的解释1焦痕(RURNS):由热引起的材料分解。
二、检查条件2.1此标准以对功能无影响为前提而且靠目测比较,故并不优于限度样板及个别特殊标准。2.2通常在30cm处目测3~5秒,如果发现缺陷,移到50cm观测3~7秒,难以看得到及不太明显缺点为OK。2.3检测光源为生产工厂日光灯,视力0.7以上。2.4观察角度:垂直于被观察面及上下45度角。三、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3.1表面(外观)质量缺陷第一测量面第二测量面第三测量面检查方法1裂纹不允许不允许对组装成品外观性能无影响时允许有目测2走胶不齐不允许不允许不影响外观及装配功能,轻微可接受目测(试装)3夹水纹以工程样板为最低标准同左同左目测(对板)4缩水以工程样板为最低标准,从45度到90度之间看无明显水痕,且触摸时无凹陷感同左同左目测或用手触摸产品时与板缩水处凹痕的深浅5边拖花不允许外观看不明显允许有目测6杂点(黑点)混色污渍此3种缺陷累积不能超出4点,且不能有3点集中,分隔应大于100mm,杂点/污渍/混色每点面积不大于0.4mm2此3种缺陷累积不能超出6点,且不能有3点集中,分隔应大于100mm,杂点/污渍/混色每点面积完全不大于0.5mm2此3种缺陷累积不能超出9点,且不能3点集中,分隔应大于100mm,杂点/污渍/混色每点面积不大于0.9mm2目测7花痕碰伤花痕/碰伤每条长度不大于8mm,宽度不大于0.05mm花痕/碰伤每条长度不大于10mm,宽度不大于0.1mm花痕/碰伤每条长度不大于2.5mm,宽度不大于0.15mm目测8顶白不允许不允许不影响外观可接受,但不能凸起影响功能目测
注塑产品质量常规检查标准3.2功能质量
3.2.1披峰——任何喇叭孔、按键孔、开关制孔及所有运动件相
此3种缺陷累积不能超出4点,且不能有3点集中,分隔应大于100mm,杂点/污渍/混色每点面积不大于0.4mm2此3种缺陷累积不能超出6点,且不能有3点集中,分隔应大于100mm,杂点/污渍/混色每点面积完全不大于0.5mm2此3种缺陷累积不能超出9点,且不能3点集中,分隔应大于100mm,杂点/污渍/混色每点面积不大于0.9mm2目测7花痕碰伤花痕/碰伤每条长度不大于8mm,宽度不大于0.05mm花痕/碰伤每条长度不大于10mm,宽度不大于0.1mm花痕/碰伤每条长度不大于2.5mm,宽度不大于0.15mm目测8顶白不允许不允许不影响外观可接受,但不能凸起影响功能目测注塑产品质量常规检查标准3.2功能质量3.2.1披峰——任何喇叭孔、按键孔、开关制孔及所有运动件相配合孔位均不能有披峰,内藏柱位、骨位披峰则不能影响装配及功能;外露及有可能外露(如:电池门)影响安全的披峰,用手摸不能有刮手的感觉。3.2.2变形——支撑于平台的底壳变形量不大于0.3mm,与支撑于平台的底壳相配的面壳其变形量也不能大于0.3mm,其余塑件的变形以不影响装配功能可接受。3.2.3尺寸——尺寸要求接PARTSPEC,无SPEC时参照样板按下列公差要求控制:胶件尺寸范围胶件公差值(以不影响装配功能) 单位:mm0-10±0.0510.1-50±0.1050.1-100±0.15100.1-200±0.20200以上±0.25
3.2.4水口余胶——a)外露以及有可能外露(例如:电池门)会影响外观及安全标准的水口位应平坦,且符合安全标准不能刮手。——b)有装配要求,但不能外露,不影响装配的水口余胶应控制在0.5mm以内且不影响功能。——c)无装配要求,不影响功能,不外露的水口,控制在1.5mm以内,水口位断裂形状可处于自由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