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新乡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 我校定于3月16日至5月19日举办新乡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创业放飞梦想 二、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会 组长:陈贞忠吴中 副组长:欧阳豫樊仝广东 成员:朱光辉王坤田文强各院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 办公室主任:朱光辉(兼)、王坤(兼)、田文强(兼)。成员:付欢、张长会。 三、主办单位 就业指导中心、团委。 四、参赛对象 2011、2012、2013级在校学生。 五、赛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20日之前,宣传发动。 (二)第二阶段:3月21日至4月15日,院系初赛。 1.负责单位:各院系。 2.各院系参赛作品数量不得低于学生总数的2%。 3.组织程序:院系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参赛申请。所有参赛项目都应提交《参赛申报表》(附件3)和《创业计划书简本》(附件4),院系填写并上交《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统计表》(附件5)。院系自定初赛时间及地点。 4.选送作品:院系根据初赛结果,选送优秀项目参加预赛,选送项目数量不得少于分配名额(附件1)。 (三)第三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预赛。 1.负责单位:团委、就业指导中心。 2.实施办法:预赛分2-3场进行,每个作品的展示时间为8分钟,评委点评和评分时间2分钟,预赛结束后根据项目得分确定大赛三等奖和优秀奖项目,确定进入决赛项目。 3.预赛项目提交材料:项目展示PPT课件,《参赛申请表》、《创业计划书简本》各一式两份,《创业计划书》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以上材料均需交电子版。项目中用到的发明、专利等涉及知识产权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正在经营的项目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第四阶段:5月1日至5月19日,决赛。 1.实施办法:聘请校外专家、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等担任决赛评委。选手按照抽签顺序进行8分钟的现场展示,然后接受评委的点评和提问。决赛结束后即举行颁奖仪式。 2.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以“创新性、可行性”为原则,由学生自主选题,独立完成设计。项目要突出自身特点和优势,突出创新性,要具有可行性,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商业开发潜力。参赛项目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原创,严禁抄袭他人作品。 (二)鼓励参赛项目和院系科研成果相结合,以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转化为创业项目。具体来源有: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团队须向大赛组委员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三)参赛方式,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院系提出参赛申请,经院系选拔推荐参加预赛。每个参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合作人员限4人以下。鼓励跨院系、专业组队参赛,每名学生只允许参加一个参赛项目。 (四)进入预赛的项目,都要指定一名指导老师,进一步改进提高,认真撰写《创业计划书》。所有参赛项目所使用的注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应为项目团队成员所有或授权使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突出展示参赛项目实施情况,鼓励已开始经营和 已经做好前期筹备的项目参赛,所有参赛项目都要在《创业计划书》和现场展示时对项目的实施或筹备情况进行明确说明,并向预赛和决赛的评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大赛评分体系中设“项目筹备”评分项,对此项目的准备和实施情况进行打分。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3项; 二等奖:9项; 三等奖:18项;新乡学院有什么专业 优秀奖:若干项; 优秀指导老师:9名; 优秀组织奖:9项; 七、注意事项 1.获一、二、三等奖项目及优秀指导老师按照《新乡学院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奖励暂行办法》(院学字„2011‟7号)给予奖励。 2.在获奖项目中选出优秀项目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第十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根据所取得的成绩另行奖励。 3.所有参赛项目成员均可获得相应实践学分:一等奖0.5学分,二等奖0.4学分,三等奖0.3学分,优秀奖0.2学分,其他参赛项目0.1学分。 4.获奖项目优先入驻新乡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经过实践运行和进一步评估,符合条件的可发放新乡学院大学生创业奖励资金。 5.大赛文件及相关资料请到新乡学院就业信息网 (jiuye.xxu.edu.com)和团委网站( 6.大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就业指导中心张长会老师3683513 团委付欢老师3683626 附件1: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2: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分细则 附件3: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申报表 附件4:创新创业计划书简本 附件5: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登记表 新乡学院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附件2: 新乡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报名表 注:1、学生所在院系意见中须有对学生所填信息真实性的审核意见。2、此表交双学位专业所属院系存档。 院人字〔2013〕29号 新乡学院博士研究生待遇和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学校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加大博士引进和培养力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象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在职攻读的博士研究生。 二、有关待遇 (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 1.住房补贴新乡学院有什么专业 (1)住房补贴为10万元(税后)。按5年服务期限计算,每年发放2万元。如果购买学校集资房或校外商品房的,在提供相关购房手续后,住房补贴可一次性支付。 (2)来校报到后,学校提供周转房,免房租、水、电、暖、物业等费用。 2.科研启动费 (1)提供15万元科研启动费,按5年服务期限计算平均每年3万元进行核算;如果有项目或科研平台建设需要,可以一次性使用科研启动费。 (2)费用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书报资料费按教授级别发放,每月1000元。 4.配偶安置 -1-新乡学院有什么专业 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按照新乡市有关规定解决财政编制,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的办理人事代理,具有专科及以下学历的安排合同制。 5.津贴和工资 (1)学校每月发放博士津贴2000元.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按教授4档执行教授工资。未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按副教授7档执行副教授工资。 6.特别优秀人才,学校实行一人一议政策,优惠待遇面议。 (二)在职攻读的博士研究生 1.住房补贴 毕业回校工作的,住房按100m标准核算。在校内无住房的享受住房补贴10万元,按5年服务期平均每年2万元发放;在校内有住房但面积不足100m的,不足部分按1000元/m补贴,按5年服务期平均发放;校内住房面积超出100m的不再发放住房补贴。 2.职称待遇 在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符合讲师评审条件,可直接聘为讲师。 3.其他待遇2222 -2-新乡学院有什么专业 科研启动费、书报资料费、配偶安置、津贴和工资待遇等参照引进博士研究生执行。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单证博士 享受博士津贴每月2000元,教授级书报资料费每月1000元;学校一次性奖励40000元。 三、管理办法 (一)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5年。 (二)博士研究生未完成服务期要求调离的,须按比例退还未完成服务期的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使用学校住房或已在学校购买集资房的,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前须退还学校住房或集资房。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未完成服务期要求调离的,须按比例退还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和福利。 (三)博士研究生调离学校时,享受安置政策的配偶要同时调离。 (四)浮动工资与档案工资的差额由人事处核算,财务处核发,期间专业技术职务发生高一级变动,不再享受该待遇,享受期限不超过五年。 四、本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013年12月4日 -3- 新乡学院院长办公室2013年12月4日印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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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08 22: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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