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允许学业成绩突出、确有专长的学生转专业。现根据《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允许一、二年级的学生转专业,一年级转专业学生人数控制在全年级总人数的10%以内;二年级控制在5%以内。 第三条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本科生只限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到第二学年,每学期的第8周为学生申请受理时间,第12周为接收系甄别考试时间,第14周进行学校评审,第16周之前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二、转专业资格 第四条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校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一年级学生。 2、具有某种专长依据,适合在其它专业学习,且已修课程的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学分平均绩点应在3.0以上。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因公伤事故或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及其它原因(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除外)不能适应现专业学习。因身体原因需要转专业者,需要提交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5、学校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变化的情况,征得学生同意,决定调整专业者。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者; 3、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4、有一门(含一门)以上必修课不及格者; 5、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6、专升本学生、特殊类型招生的学生。 第六条学生一般应在学科大类(文、理、工科等)中相近专业间转专业,不能跨学科转专业。 第七条有特殊情况的、经学校确认必须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甄别情况妥善安排。 三、转专业程序 第八条公布计划。凡招收本、专科生的各系,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4周前公布本系各专业接收本系和其他系学生转专业学习的人数和条件。接收比例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 第九条学生申请。拟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该学期第8周前向所在系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提出转专业的理由,并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条转出系审查和推荐。拟转专业学生所在系应当在该学期第10周前,对本系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条件的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该生转专业。跨系转专业者,学生所在系应当向拟接受转入的系推荐。各系拟同意转出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 第十一条转入系考核和公示。为检验学生是否适合新专业的学习,拟转入系应当在该学期第12周前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予以录取;并向全校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期为一周)。在本系内转专业的学生也应经过相应的综合考核和录取名单公示。 第十二条录取和批准。公示期满,各系将录取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报学校批准。学校批准后,由教务处(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向全校公布。 第十三条上述程序完成后,被录取学生应在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四、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与学分记载 第十四条学生转专业申请获准后,其学籍纳入转入系在校生统一管理,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由转入系负责。 第十五条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 第十六条转入前学生已修课程不低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则成绩有效,计算相应学分;转入前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合格,但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学分,可作为公共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成绩记载;转入前学生未修转入专业的已开课程,必须随其他年级重修,以取得相应学分。 广东金融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 申报书 系(部)名称:(盖章)专业名称:所属学科:修业年限:专业负责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签字) 广东金融学院教务处制 二○○九年三月 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其统计范围严格界定为申报专业。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所在系(部)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表中空栏不够时,可另附页,但页码要清楚。3.事实不存在项目填“无”。 4.本表限用A4纸张双面打印填报,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一、专业和专业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师资队伍情况 教学成果、多媒体课件等项目。 **教学研究论文及承担的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需另附目录清单。 教师队伍一览表 中国大学本科专业介绍以及排行榜 010101哲学专业哲学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能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当代世界与中国的现实问题,具有一定的哲学理论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理论研究人才以及能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新闻出版、企业等部门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毕业后适合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决策秘书型”工作,以及到新闻、出版、宣传、文化部门以及高校、党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从事专业工作。也可以通过直接推荐免试攻读或报考硕士研究生。 B+等(17个):湖南师范大学、辽宁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苏州大学、四川大学、黑龙江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贵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安徽大学、西北大学、河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湘潭大学 B等(16个):同济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昌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广西大学、湖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C等(11个):名单略 010102逻辑学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的逻辑学基础知识,一定的数学素养以及计算机理论 和操作能力,能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国家机关及企事业管理部门从事逻辑学的教学、科研和应用方面的工作,并能从事计算机科学和语言学的科研和应用方面相关工作的逻辑学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既可以从事学术研究工作,也可以在很多实际应用领域从事工作,主要到国家机关、新闻出版、科研单位、企事业管理部门和高等院校从事逻辑学的应用、科研、管理与教学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从事计算机科学和语言学的科研与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排名1 学校名称中山大学 等级A+ 排名2 学校名称北京大学 等级A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B+等(1个):南开大学 010103宗教学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备较全面的宗教学知识,了解世界名人宗教的历史与现状,熟悉我国宗教法规和政策,能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政府部门从事教学、研究、宗教事务管理、理论宣传、政策调研等工作的宗教学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除继续深造外,可在民族宗教管理部门,文化保护,新闻媒体,国家安全等系统岗位就业。(该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1 排名1 学校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等级A+ 排名2 学校名称中央民族大学 等级A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广东金融学院专业介绍 B+等(1个):武汉大学 B等(2个):复旦大学、山东大学C等(1个):名单略 经济学类 经济学类专业中,就业前景比较好的专业有:保险,金融学,经济学,投资学,税务,信用管理,金融工程,财政学,贸易经济等。 020101经济学(261)该专业学习中外经济学理论、应用经济学和政策分析方法。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和应用能力,并具有现代产业管理知识的、社会适应性较强的专门人才。 B+等(79个):浙江财经学院、深圳大学、湘潭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广东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郑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山东经济学院、上海海事大学、长春税务学院、中南民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东北大学、河海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山西大学、湖南商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安徽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宁波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上海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山东财政学院、西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苏州大学、河北工业大学、贵州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新疆大学、青岛大学、西安财经学院、山西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湖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湖北经济学院、天津商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温州大学、重庆交通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北京物资广东金融学院专业介绍 2 排名 学校名称广东金融学院专业介绍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侨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延边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沈阳理工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广西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聊城大学B等(78个):北京信息工程学院、淮北煤炭师范学院、西南民族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安徽工业大学、沈阳化工学院、云南农业大学、燕山大学、华东交通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扬州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宁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重庆三峡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漳州师范学院、云南民族大学、上海金融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攀枝花学院、孝感学院、西华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西安邮电学院、长春大学、淮阴师范学院、青海大学、嘉兴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南昌航空大学、太原科技大学、甘肃农业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济南大学、集美大学、西南大学、沈阳大学、合肥学院、西南石油大学、石河子大学、阜阳师范学院、新疆农业大学、南京审计学院、浙江海洋学院、大连民族学院、广西工学院、贵州财经学院、长江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成都理工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沈阳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铜陵学院、咸宁学院、青岛理工大学、湖北师范学院、西安工业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河北农业大学、三峡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青海师范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南京晓庄学院C等(52个):名单略 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该专业学习国际经济贸易与投资的理论和实务。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掌握国际贸易理论和业务知识,具有开展涉外业务活动的能力。 3 B+等(121个):昆明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新疆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上海电机学院、安徽工业大学、西安财经学院、黑龙江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侨大学、泉州师范学院、黄冈师范学院、山东理工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常州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北京大学、外交学院、浙江工业大学、韶关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湖北经济学院、贵州财经学院、长江大学、广西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安庆师范学院、河北工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北方工业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湖北工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红河学院、淮阴师范学院、东北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浙江财经学院、鲁东大学、湘潭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商学院、北华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淮海工学院、天津师范大学、贵州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财经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天津外国语学院、大连工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嘉应学院、辽宁工业大学、佳木斯大学、东莞理工学院、上海电力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铜陵学院、北京联合大学、烟台大学、北京物资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中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西华大学、汕头大学、湖南商学院、长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湖南理工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巢湖学院、怀化学院、西南民族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肇庆学院、集美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沈阳理工大学、南阳师范学院、天津农学院、湖南科技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安徽工程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B等(120个):河北科技大学、大连民族学院、武汉科技学院、广东药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沈阳农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安徽中医学院、苏州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武汉工业学院、五邑大学、山东工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襄樊学院、山西农业大学、广州大学、辽东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郑州大学、漳州师范学院、西藏民族学院、兰州交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安徽科技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惠州学院、南京工业大学、台州学院、西安石油大学、黄石理工学院、安徽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大庆石油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嘉兴学院、九江学院、南京审计学院、燕山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湖南文理学院、江汉大学、华北科技学院、辽宁科技大学、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济南大学、攀枝花学院、新疆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国计量学院、东北电力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邢台学院、沈阳药科大学、淮阴工学院、西北民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邵阳学院、吉林化工学院、西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延边大学、西北第二民族学院、西北师范大学、沈阳化工学院、河南科技学院、唐山学院、北京农学院、山西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西北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工程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湛江师范学院、广西财经学院、浙江师范大学、宜春学院、沈阳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合肥学院、长春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石河子大学、南通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山东科技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德州学院、大连外国语学院、河北理工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华东交通大学、盐城工学院、浙江科技学院、长春理工大学、上海金融学院、 4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广东金融学院专业介绍 排名 学校名称 等级 四川理工学院、潍坊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西安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广东海洋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扬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C等(80个):名单略 020103财政学该专业学习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理论和实务。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基础和财务、会计知识,掌握现代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理论与实际工作技能,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学生毕业后大部分在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政策研究机关以及金 B+等(22个):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山东财政学院、南京财经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吉林大学、长春税务学院、中山大学、天津财经大学、青岛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河南大学、广东商学院、浙江大学、北京大学、河南财经学院 B等(21个):苏州大学、复旦大学、西安财经学院、上海大学、集美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天津商业大学、新疆财经大学、山东工商学院、西藏民族学院、南京审计学院、闽江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湖北经济学院、安徽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沈阳大学、西北大学、兰州商学院、江苏大学C等(15个):名单略 020104金融学该专业学习金融理论与实务。培养理论功底扎实、知识面广、适应性强的经营、管理和理论研究人才。要求学生掌握现代金融理论和金融市场操作的技术,掌握我国经济政策与法规,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金融资产组合管理、资本运营、公司财务管理、价值评估和风险控制,并且有一定的决策、协调和组织能力。 学生毕业后适合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管理公司、企业财务部门、金融监管机构以及新闻媒介工作。 5 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辅修专业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学校实行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辅修专业制度。为保证辅修专业制度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专业制度是指全日制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同学历层次其他专业开设的辅修专业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获得相应辅修专业合格证书的一项学生修业制度。 第三条申请辅修专业的资格与条件。 (一)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学生。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有余力,主修课程成绩优良,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 第四条申请辅修专业的程序 (一)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辅修专业的各系,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4周前将本系各专业辅修专业的人数和条件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向全校公布。 (二)学生可在第6周前根据各系接收条件提出申请,填报《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学生辅修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交主修所在系。 (三)主修专业所在系领导审批同意后,于该学期第8周前向辅修专业接收系推荐。 (四)辅修专业接收系在该学期第12周前完成对申请者进行测试和审核,领导签字后将批准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 (五)教务处备案盖章后将《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学生辅修专业申请表》返还主修专业所在系和辅修专业接收系各一份,另一份由教务处保存。 (六)教务处将最后结果通知主修所在系和辅修接收系,并发给学生辅修听课证。辅修学生从该学年的第二学期开始辅修。 第五条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 (一)需设置辅修专业的各系必须提前将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教学计划、学时与学分设置、教学进度、课程介绍等)报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 方可开设辅修专业。 (二)每个辅修专业应开设七门以上的专业主干课程,专科层次辅修专业总学分为20学分,总学时不得少于320学时;本科层次辅修专业总学分为30学分,总学时不得少于480学时。 (三)各辅修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均应按本校教师管理条例,严格按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不能无故或随意缺课、少讲或不布置作业等。 (四)辅修专业的教学安排(包括任务落实、课表编排)由各系负责落实,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为避免与主修课程冲突,辅修专业课程应安排在周末或其它时段进行。 (五)辅修专业各课程教材由各系选定,并负责购买。若需教材供应中心协助购买的,须提前申请。 (六)辅修专业学生应首先保证主修课程的学习。由于辅修或其他原因致使主修课程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主修学系应劝其终止辅修。主修课程的必修课发生不及格需重修重考或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取消其辅修资格,其已修课程学分按公共选修课处理。 (七)学生辅修课程与主修课程内容重复时,经学生申请,所在系出据成绩证明,辅修专业所在系审核认可后,可以免辅修教学计划中的相关课程。对课程内容部分重复,但层次不同的必修课程(如:外语、数学、计算机等有不同层次的课程,及部分不同层次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已修高层课的可免修低层课,已修低层课的仍须修高层课。 (八)学校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确定后,学生如有辅修课程与主修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冲突,应在一周内到教务处登记。各辅修专业系应在考试周内的星期六、星期日安排冲突的辅修课程考试。 第六条辅修专业的学籍管理。 (一)辅修学生不变更学籍,仍归主修专业所在系管理。 (二)辅修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同时,按照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者,可取得辅修专业证书。完成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而辅修专业未达到合格要求者,或修满辅修专业学分,但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均不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已修读的辅修课程学分可按公共选修课处理。 (三)接收辅修专业系的教务干事应做好辅修专业课程成绩管理工作,应按学期将学生的辅修课程成绩登入《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学生辅修专业成绩登记册》,在学生学业全部结束后,将辅修成绩登记册一式两份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附在《广东金融学院学生成绩登记册》之后一并存入学校档案与学生档案。 (四)辅修专业课程考试不合格,未取得相应学分者,可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可选择重修或改修相关专业课程。在学制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辅修专业者,可申请毕业后一年内,继续完成辅修课程学分,学生也可以停止辅修,将辅修学分计入公共选修课学分。 (五)凡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的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广东金融学院辅修专业合格证书》。《广东金融学院辅修专业合格证书》由教务处统一制定与颁发。 第七条辅修专业的收费管理 (一)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高校收费规定,辅修专业实行按学分收费制,具体收费标准为每学分不超过100元。 (二)辅修专业学生应在辅修专业课程开始后的每学期第1周按所选辅修课程的学分填写《广东金融学院辅修专业课程交费登记表》,经开课系教务干事审核签字后到学校财务处交纳费用,凭辅修证和交费收据到辅修接收系登记办理辅修专业课程的听课和准考手续。辅修学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所修学分的,其所交费用均不退还。辅修延期的学生收费按校外人员到我校听课的标准收取。 (三)辅修专业的收费实行专款专用制,由财务处负责监督使用,收费金额的15%交教务处用于学校教学管理与学生学籍管理,其余金额由辅修专业所在系用于教师课程教学报酬与学生学籍管理费用开支。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学生辅修专业申请表》 《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学生辅修专业成绩登记册》 《广东金融学院辅修专业课程交费登记表》 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 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广东金融学院重点专业: 广东金融学院全景地图: 广东金融学院历年分数线: 广东金融学院报考指南: 广东金融学院招生计划: 广东金融学院人气校友: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广东金融学院专业介绍
时间:2020-12-08 2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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